香水是怎么分類為易燃液體的?
香水一般需要無毒易揮發(fā)的溶劑,有的還需要配一定的水,這些溶劑往往閉杯閃點很低,易燃,所以香水作為配制品,需要檢測閉杯閃點,以此來進行鑒定分類,對于初沸點大于35℃的液體,其閉杯閃點高于23℃,低于60℃的應劃為包裝類別PG III的易燃液體,閉杯閃點低于23℃的應劃為包裝類別PG II的易燃液體,聯(lián)合國編號為UN 1266 香料制品,含易燃溶劑。這些配制品可以通過改變溶劑,增加水的含量來提高閉杯閃點,從而可能不劃為易燃液體。
另外一些通過溶劑萃取香料獲得萃取液,如果是易燃液體應劃為聯(lián)合國編號為UN 1169。